湖北省将打造4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
时间 : 2021-01-22浏览量 : 300
湖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召开全省秸秆综合利用视频会议,提出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决策部署,冲刺全年目标任务,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
到2023年,全省秸秆收储运体系初步完善,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力争稳定在95%以上,打造40个重点县、塑造1-2个全域全量化利用县,实现县市“全覆盖”;引进10家亿元级秸秆深加工企业,培育50家千万元级秸秆综合利用企业。
湖北省委农办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肖伏清表示,将在主体带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典型示范、考核评估、政策保障6个方面加大力度,对照上述目标,我省将对先期公布的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实行动态管理,各县市只要达到“8个1”,都可以申报重点县项目资金。
动态管理“8个1”可申请资金
“8个1”,即一套准确的秸秆资源台账,一套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得力领导班子,一套按照“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方式的刚性补助政策,一套秸秆综合利用规划与总体布局的完善实施方案,一套“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农民参与”的高效收储运体系,一项推动秸秆利用特色产业发展的核心技术模式,一批“以农为主、以能为重、以料为辅”的成熟示范工程,一套全程监管和绩效考评相结合的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各县市只要达到以上八个条件,都可以申请重点县项目资金。
加大政策保障力度
着力在典型示范上加大力度,要继续探索“科研院校+生产基地+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技术集成与产业转化模式,不断提升湖北省秸秆利用产业化水平。
着力在考核评估上加大力度,将委托第三方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绩效评价,对各市州县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进行专项评估。
着力在政策保障上加大力度,要积极协调财政、税务、自然资源、电力、金融、政府采购等部门,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加大对秸秆综合利用产业扶持力度。
成立工作专班加快秸秆资源化利用
目前,湖北省各地分别成立以农业农村部门为主、工信(经信)和财政等部门参与的工作专班,全面负责秸秆综合利用项目实施。
在农业农村部门内部已形成完整体系: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牵头管理和总体协调,耕肥管理机构负责秸秆肥料化利用,农业机械化管理机构负责秸秆直接还田,畜牧管理机构负责秸秆饲料化利用,种植业(或蔬菜)管理机构负责秸秆基料化利用,农村能源管理机构负责秸秆能源化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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