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沁水县下达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另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
时间 : 2021-07-11浏览量 : 267
根据晋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晋市农财发〔2020]13号)、沁水县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财政奖补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沁农字[2021]5号)的文件精神,2020年度我县的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奖补资金63万元主要用于我县7个乡镇的9个实施主体建设,目前已有6个主体完成了建设并经县局验收组和相关乡镇政府联合验收,现对完成项目建设并验收合格的6个主体及拟拨付资金37.5万元进行公示,公示情况见下表:沁水县2020年市级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财政奖补资金拟拨付表。
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9日(8天)
另外,秸秆综合利用途径还有:
一、秸秆直接还田利用
支持机械深耕加秸秆精细化粉碎混埋还田,并同时配施生物菌剂,以利于消灭病菌、调整酸性土壤以及加速秸秆腐烂。浅层旋耕和地表覆盖直接还田不得纳入补贴范围。
二、秸秆堆肥还田利用
利用秸秆积造有机肥是破解农村环境污染、提升土壤肥力的有效途径。要抓住“三夏”“三秋”关键节点,充分利用小麦秸秆、玉米秸秆、马铃薯秸秆、花生果壳、茄果类蔬菜藤蔓、果树残枝、菌渣等开展堆肥示范,生产生物有肥机。大力推广秸秆堆肥还田、生物反应堆、生物热气肥等技术,鼓励引导农户利用冬闲农田开展堆肥示范。
三、建立秸秆收储运体系
大力培育秸秆收储运服务主体,构建县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打通秸秆离田利用瓶颈。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设立秸秆集中堆放点,实现“自收自储自用”。
四、秸秆编织利用
鼓励农民和经营主体利用秸秆发展编织加工项目,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
五、秸秆生物质颗粒利用
利用秸秆发展秸秆生物质颗粒项目;秸秆颗粒机是一种以玉米秸秆、稻草秸秆、木糠、木粉、木屑等农业废弃物为原料的颗粒燃料成型机械,该机械做出的颗粒可用于壁炉,锅炉,气化炉,生物质发电厂的使用。加工过程中不需要添加任何胶粘剂,通过秸秆颗粒机生产线设备加工处理,均可制造生物质颗粒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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