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2023年创建100个秸秆综合利用示范基地
时间 : 2023-05-04浏览量 : 193
日前,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印发《贵州省2023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明确:2023年,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建设20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重点县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0%以上;创建100个示范基地,秸秆综合利用实现全量化,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秸秆综合利用典型模式。
重点推进秸秆饲料化利用
结合本省牛羊产业发展需求,大力提升秸秆饲料化供给能力,在适宜机械化收储的坝区和缓坡地实现玉米秸秆全量化、水稻秸秆50%饲料化利用。全面推广秸秆黄贮、氨化、微贮、揉丝、发酵TMR、颗粒等饲料化利用技术,鼓励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加工企业、农机合作社加工利用秸秆,促进秸秆转化增值。2023年,创建秸秆饲料化利用示范基地50个,全省秸秆饲料化利用量比2022年提升10%以上。
大力开展秸秆肥料化利用
推动油菜、水稻、高粱、薏苡仁、烤烟、辣椒等秸秆还田利用,在坝区和适宜机械化操作的缓坡地推广“秸秆深翻还田”模式,在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推广“秸秆堆沤还田+有机肥发酵剂”模式。结合科学施氮技术提高秸秆腐熟速度,促进农田土壤固碳增汇,巩固提升土地综合生产能力。病虫害严重或具有连作障碍的秸秆,应采取收集离田模式。2023年,建设秸秆肥料化利用示范基地40个。
积极推动秸秆基料化利用
在有秸秆基料化利用主体的区域,推动油菜、高粱、薏苡仁、烤烟、辣椒等秸秆生产家畜发酵垫床、水稻育苗基质、草腐菌类食用菌基质、花木基质、草坪基料等,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提质增效。2023年,建设秸秆基料化利用示范基地10个。
鼓励探索秸秆燃料化、原料化利用
探索以秸秆为原料的成型燃料、打捆直燃、热解气化等生物质能利用,促进减排降碳,改善生态环境。鼓励以秸秆为原料,生产非木浆纸、人造板材、环保餐具、复合材料等产品,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
创新研发山地秸秆利用技术
组建秸秆综合利用专家技术团队,协同开展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增强科技支撑能力。围绕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发展技术瓶颈,重点研发秸秆饲料精深加工、秸秆快速腐熟剂、发酵垫床等关键技术。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及新装备集成示范与应用推广。制定秸秆综合利用技术规范并推广实施。
建立健全秸秆收储和应用网络
以需求为引导、利益为纽带,建成县有龙头企业、乡镇有规范收储组织、村有固定收储网点的秸秆收储和应用网络。支持农机合作社配备秸秆粉碎还田或捡拾打捆机具,在集中连片坝区和交通便捷的缓坡地提供秸秆机械化还田、收储和转运的社会化服务。支持发展秸秆收储大户,壮大秸秆经纪人队伍,将收储大户和经纪人与收储点网格化对应,在坡陡高山、零星地块等公路沿线区域采用适宜小型山地机械,将秸秆粉碎后进行还田或粉碎回收、压块、装袋后用于饲料化、基料化等利用。在交通不便、有水土流失隐患、不利于机械化操作的区域秸秆应直接堆沤还田或由秸秆经纪人和农户自行收集利用。
《方案》强调,各市、县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辖区内秸秆综合利用和秸秆禁烧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实行省级包市(州)、市级包县(区)、县级包乡(镇)、乡(镇)包村、村包网格、网格包地块的分级负责制度,指导做好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严格执行秸秆露天焚烧“黑斑倒查”和“田主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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