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质颗粒燃料政策大盘点,这些你都知道吗?
时间 : 2020-09-18浏览量 : 368
我国农作物秸秆及林业剩余物等生物质资源丰富,每年可供能源化利用约4亿吨标煤,发展生物质能源既可以避免焚烧秸秆造成的污染,可以变废为宝,增加农民收入。
在散煤治理、清洁取暖的新形势下,中央出台了很多项关于玉米秸秆颗粒机设备和生物质颗粒燃料政策来推动生物质能发展。
2016年国家能源局就提出大力推进生物质冷热电多联产、生物质锅炉、生物质与其他清洁能源互补系统等。积极推动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商业设施与居民采暖中的应用。积极推动在城镇商业设施及公共设施中的应用。结合农村散煤治理,在政策支持下,推进生物质成型燃料在农村炊事采暖中的应用。
2017年,环境保护部印发的关于发布《高污染燃料目录》的通知中指出,按照控制严格程度,将禁燃区内禁止燃用的燃料组合分为Ⅰ类(一般)、Ⅱ类(较严)和Ⅲ类(严格)。对于生物质成型燃料,仅在第Ⅲ类最严格的管控要求下,对生物质成型燃料的燃用方式进行了规范,即要求必须在配置袋式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备的生物质成型燃料专用锅炉中燃烧。
2018年,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中指出,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在具备资源条件的地方,鼓励发展县域生物质热电联产、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生物天然气。到2020年,全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生物质颗粒燃料的政策还有很多,以上这些你都知道了吗?更多资讯请咨询在线客服:13805418133
标签: